昨天,我写了一篇《“缢吊”?教了39年高中语文,从“胡鑫宇案”中第一次见到这个词》的小文,对江西铅山县“警情通报”中的“缢吊”一词表示了质疑。文中写道:
★警情通报
今日查“缢吊”一词,《现代汉语词典》里没有这个词,懒得查《辞海》,想必也不会有,但在百度里查,却真的没有“缢吊”一词,于是推断这个词可能是警方的专用词。
查《说文解字》,对“缢”的解释是:“缢,绞也”,也就是我们口语说的“吊死,勒死”;《现代汉语词典》对“缢”的解释是:“用绳子勒死;吊死,举例‘自缢’。”但这个字总给人“被动”的感觉。
警方专用“缢吊”一词,字面意思给人更大的信息是:
胡鑫宇同学是被人用绳子勒死的,然后被吊到了树上。
小文发布后,引起了很大反响,广大网友几乎众口一词:“不光是你第一次见到这个词,绝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见到这个词儿,有关部门创造的。”“……”也有几个网友说是“法学专用词”,但没见拿出证例。今天早晨,我再次咨询西南政法大学高材生,答曰“和法学没啥关系”。
于是,我就可以八分的底气说:这个词纵使不是滥用,也是误用,属于生造、杜撰、胡编滥造、望文生义、凭想当然耳。
★网友的评论
这个词用得很不好,效果非常坏,普罗大众根据字面的理解便是:
胡某宇是被人用绳子勒死的,然后又被吊到了树林里。
这个案件原本就扑朔迷离,如今这样一通报,更加云雾缭绕,让人疑窦丛生。
这么大一件事,无数人在关注,而且是揪心地关注,理应严肃、认真,遣词造句上必须慎重,丝毫不能草率、马虎。
然而,铅山县警方却做得似乎很不够,网民大众并不满意。
★网友的评论
当然,“缢吊”这个词也有可能确实是“法学专用词”。但即使真的是“法学专用词”,也“发明”得不好,缺乏大众基础,违背认知规律,不为民众喜闻乐见;放着通俗易懂的词汇不用,偏要故弄玄虚、故作高深,诈唬老百姓。说到底,这是一种没文化、文化底蕴不深厚的自我暴露。
把“缢吊”改作“悬挂”多好,所有的歧义不是一下子就都解决了吗?
由文字的瑕疵,我想到了铅山警方的破案质量,照直说:并不高!
106天,三个半月之多,居然没有找到胡某宇的尸体,最后还是群众给发现的;要不是群众给发现,这个案件还不知道要推到何年何月。
胡某宇同学
什么地毯式、拉网式、梳篦式,或者说还有北方农民伯伯的磨地式、搜救犬、无人机、5000人……这只能说精神可嘉,规模之大,不能说智慧判断、巧妙破案。你再拉网式、搜救犬、无人机、5000人;然而,胡同学在的地方,你不去;胡同学不在的地方,你却去,能找见吗?“方向不对,努力白费”,“无知识的热情,犹如在黑暗中远征”,警察叔叔们应该知道这些浅显的道理。找,不能盲目地找,一定要睁开眼睛找;而要去哪里找?这就需要聪明的大脑、智慧的头颅来做出准确的判断了。
不知从何时起,国人竟崇尚这么一句话:“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正义迟到了,还会有用吗?当坏人谋害胡某宇同学生命的千钧一发之际,正义出现了,救下了这个可怜孩子的生命,这才是真正的正义、最好的正义、最有用的正义!为什么正义就不能早到、而偏要迟到呢?
胡某宇同学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迟到的正义总让人扼腕叹息,总让人遗憾、无奈、痛心、落泪,让老百姓的日子黯然无光,无以言说。
当然,正义即使迟到也总比不到好!我只是呼唤正义早到,不要迟到!
最后,我特别声明,在警方没有做出“定论”之前,我这篇小文和其他广大文友的大作一样,只能是猜测,不能代表一定正确。还是那句话,我说对了,就当一句话;没说对,就当一个屁处理好了,我没意见。和谐社会,大家有话好好说,恳祈“帽哥”“棍姐”手下留情,可怜小可则个。
我是孙老师,主谈教育,兼谈别样;为正义呐喊,为苍生说话;忠心耿耿,忧心忡忡!欢迎同仁和方家批评指正,并愿携手共勉!
来源:今日头条 原创三十九年教龄的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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