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热点追踪 > 焦点案件

法院与保险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还能保证司法公正吗?

发布时间:2024-08-19|栏目:焦点案件|浏览次数:438

    原标题:法院与保险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算不算是一种商业行为?

欣闻加法天下无冤 2024年08月19日 15:13 

      大家首先来看一看,保险公司是一家什么样的性质单位。

      从本质上讲,保险公司属金融类营利性企业,是一家纯商业企业单位。

       最近,在网络上频频爆料出,有某市区级人民法院,与保险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新闻报道。

      这是当今时代下,刚刚产生的一种新生事物,在社会上影响广泛,引来诸多议论。

       保险公司,因保险理赔业务的需要,与法院有着紧密的联系。

       随着交通事业的快速迅猛发展,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在逐年增多。

      交通事故,动不动就走进法院,相信法律,通过法庭审判获得公平公正的切身利益。

      由此一来,作为司法审判机关的法院,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就变得密不可分。

      一个司法机关,一个纯营利性商业企业,道理很简单,不要去深入细想,人人都知道,这一定是有利益关系。否则,达成的合作伙伴关系,有何意义?

      这么看来,凡是商业企业单位,都有与法院结盟成战略合作伙伴的可能,只是根据需要而为之。如银行、基金、证券,甚至还有别的垄断性行业企业等等。

       有消息报道,河南遇害女法官,一个专职审理交通事故的法官,一个半月,就审理近七百件案子,平均日审15个案,可见数量之多之庞大。

       法院与保险公司结盟,这是首开先河,这符不符合规定,有没有社会负面影响,这里暂且不加评论。

       如果照此运行下去,将来与法院结盟的商业企业,可能会向外延伸,形成整个社会,都是法院的合作伙伴关系了,那咋办呢!

来源:今日头条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0 0
标签:全部
网友评论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

局域网网友
Copyright © 2022-2023 天下无冤 版权所有
电话:1861012313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SOHO办公A2103 京ICP备202202723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