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检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包括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等14项重点工作举措,以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企业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最重要参与主体,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成长壮大。此番最高检印发以“检察护企”为主题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了民营企业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重要生力军,用意不言自明。
在此之前,已经有国家多部委持续不断地向社会释放鼓励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善意。2023年10月,最高检亦出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23条意见,此次最高检推出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更是在对企业发展坚持平等保护、一视同仁的问题上,逐步细化落实法治思路,指引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充分地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监督职责,为所有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就在2月26日,最高检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23年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的相关情况,宏观数据显示,过去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立案数同比增长1.6倍,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的数量同比增加22%。检察机关通过审前过滤把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0余万人、不起诉5万余人。
一个是小切口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一个是整个刑事检察监督的宏观数据通报,可以让公众比较清晰地感受到,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对于提升普通社会主体的法治体验,维护从个案正义出发的司法公平公正,可以说责任重大。
毋庸讳言,“检察护企”的核心在于通过并不限于检察机关的努力,使每一个市场主体真实地体验到政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造的诚意与决心。也就在同日,一则“贵州女企业家讨工程款陷‘寻衅滋事’被捕,过亿债务政府只愿给1200万”的新闻引发舆论热议,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为贵州省六盘水市承建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幼儿园、小学等10个政府项目的当地企业,在持续讨要工程款8年后,2023年年末,在贵州高院听证会当天,当事企业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今年1月被批准逮捕。
媒体多方核实信息显示,企业所称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欠企业工程款2.2亿元,地方政府则在一份汇报文件中承认欠款9000余万元。而当地政府一度提出以1200万元化解所有债务,被当事企业及代理律师拒绝,随即案发。2021年9月3日,央广网曾对此番纠纷做出报道,当地政府回应称会尽快还债。2021年6月,当地政府平台公司曾制定还款计划,承认3个已审计项目未支付工程款(其中包括中央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另7个项目将积极筹资,但最终并未履行。
企业承建政府工程后迟迟拿不到相关款项,是颇为典型的民事纠纷,现在却再次呈现出民事纠纷刑事化处理的情况,令人费解。抛开具体的数额不论,仅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金额看,也已经至少有4笔经诉讼确定的债务额为6954.63万元,那么报道所指的“1200万化解债务”又是根据了哪一种算法?当事企业家口中担心的所谓“以刑化债”,是否真的在某些地方的处置逻辑之中?
热点个案视角下的地方法治与营商状况,真相究竟如何尚待进一步调查和回应,目前本案材料已移送六盘水市水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也是对当地检察机关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一次考验。按照此番“检察护企”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本案相关情况也迫切需要一个详尽的释法,以回应外界关切。能进入公众视野的企业个案遭遇,当然不能代表全部,但必须看到,个案正义的实现,一定是公众对宏观司法正义的最微观体验。
“检察护企”的核心本质是法治护企,法律得到遵守,权力受到限制,是对市场主体法治信念、法治观感的最具体呵护。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可感知的地方形象,需要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社会治理诸单元都各司其职、悉心呵护。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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