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的心里,警察,是跟犯罪殊死搏斗的形象。所以,辽宁“警虎”李文喜受贿5.4亿的超大型腐败传出时,很多人心中的寒比这个冬天更甚。
15年受贿5.4亿是什么概念?5.4亿除以15年,每年受贿3600万。再平均分到每一天,每天受贿近10万。普通人一年到头都赚不到10万,而这些钱对于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而言,只是他一天的收入。
当大家惊诧于李文喜的受贿数量惊人之时,另一个问题思量起来更为渗人:在公安厅厅长李文喜这种程度的受贿发生之时,最倒霉的是哪些人?在李文喜眼里,他只是帮人“办事儿”,但是被他办掉的,是多少人的人生?很简单的逻辑,我上面就说了,警察是犯罪的天敌,是为群众讨回公道,维持公平与秩序的使者。所以什么人会向警察行贿,毫无疑问,罪犯。又是什么人会成为罪犯的打击对象,无辜之人。
李文喜受贿的数量越多,打碎的公平就越多,受到冤屈的普通人就越多。15年时间,系统里硬是没发现这样一号天肥的蛀虫,也着实令人感到不解。2013年,一位湖南律师实名举报过厅长李文喜,称李文喜亲弟李文安伙同其亲家当地县公安局局长付庭贵向辽宁“黑老大”袁诚家索要价值几千万元的矿山。警察向黑社会索取财产就已经令人感到惊恐,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位黑老大袁诚家,还是被李文喜亲手打上去的标签。袁诚家原本是辽宁当地有名的矿主,家资雄厚,2010年被李文喜打成黑社会老大抓了起来,2013年李文喜的亲弟就去向袁诚家索要价值千万元的矿山,2015年判袁诚家有期徒刑20年。
但是2017年,辽宁省公安厅正式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返还袁诚家夫妇各项财物款约6.79亿元,一度刷新当时国家赔偿金额的最高纪录。简单说,李文喜就是抓住了私营企业家袁诚家的把柄,然后把他办成黑社会,轻则无期重则杀头,最后再通过各种手段霸占其家资、产业、钱财。袁诚家是当时被判了20年有期徒刑,大家试想,如果他被判了死刑呢?还会有后面的事吗?
所以我说,“警虎”李文喜落马,他受贿来的5.4亿背后,掩埋着无数冤屈和悲哀。因为他是手握大权的警察,所以一旦这样的人知法犯法,其行为远比黑社会还要恐怖、可怕,对警察的监管,更要做到严格、频繁,李文喜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细想,省级公安厅长,15年贪了5.4亿,这5.4亿的背后,有多少破家灭门的冤案,有多少暗无天日的悲剧。也因此我才觉得,给他一个死缓,最终变成无期,而不是死刑,实在是太便宜他了。毕竟李文喜已经73岁了,他还有多少时间,人世间还有什么能享受的事他没享受过,要是搁伟人那会儿,别说无期了,这是杀一次都不够的那种,还想浪费纳税人的钱让监狱给他养老,简直是做梦。其实以前,警察上门,人们并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他们有些是走访,有些是采集信息。但是诸位扪心自问,现在哪个人家被警察敲了门,会一点也不慌?有时候,我们的公安也需要想想这是为什么,权力有没有关进笼子里?我很喜欢美国前总统布什讲的一句话:“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而李文喜,显而易见不在笼子里,他是拎着笼子前进的那个人。
原创: 有竹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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