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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万元农庄遭洗劫强拆 京城”秋菊“怒打官司索赔

发布时间:2022-10-03|栏目:行政案件|浏览次数:194

2018-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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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作京城“秋菊”的赵红梅

 

 

 价值达数千万元的农庄遭强拆,法院判决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一个遭遇违法行政深度侵害的女人,不上访,不闹访,坚信法律是能维护正义的,司法最终是公正的。她现学现用法律,四年如一日地奔波在各级法院之间,只为得到一个公正判决。

  2013年12月28日,是一个寒冷的日子。这一天在赵红梅的记忆中,更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她举全家之力进行投资并经营近七年,总资产达四千余万元的北京逍遥骑士农庄(下简称骑士农庄),不仅瞬间变成一片废墟,而且,所有的财产和物品均被洗掠一空,且无据可查,她的全部家产随即归零。

  “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的告知程序,让我预先搬出值钱的家具物品,更没有留给我应有的行政复议与诉讼时间,让我依法行使申辩权。”数年过去,赵红梅回忆起来,依然心情难以平静。

  “顺义区高丽营镇政府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发动数百人突击强拆,强拆人员不仅肆无忌惮地掳走了农庄中全部值钱的财物,包括我家祖传的青花瓷器等珍贵古董,而且居然不按照规定对带走的财物予以登记造册,导致现在法院在审理赔偿时,无据可依。”

  自从骑士农庄被强拆那天起,愤感不平的赵红梅就开始了数年漫长而艰难的“秋菊式”打官司。

  然而,现实中的赵红梅其遭遇远比电影中的“秋菊”的经历更曲折、更复杂,她四年间共提起近十起诉讼,无论从涉诉的法院级别、诉讼对象,还是其独自承受的诉讼结果,都是电影中的“秋菊”无法比拟的。

  骑士农庄遭镇政府强拆

  “2013年12月28日之前,我原本有一个幸福且相对富裕的家,一切都在28日这一天发生改变,数千万元资产的农庄被强拆,我家瞬间变得一无所有,无处居住、无法生活,丈夫无奈之下,北上内蒙古草原养马维系家计,留下5岁的幼女随我漂泊。而这一切都是高丽营镇政府实施的违法强拆所致。”

  “骑士农庄曾是我们全家生活居住的地方,也是我们创业和工作的场所。”赵红梅哽咽着向记者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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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士农庄遭遇强拆现场

  据赵红梅回忆,她大学毕业后,先后经营过地板和暖气等建材产品,取得成功并初步完成资金积累。后来,因为市场变化及家人对农业和养殖业的喜好就开始转型。2006年6月1日,她与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四村村民王某欣、王某签订了74亩土地承包合同,用于创建农庄,合同年限至2029年12月31日。

  合同先后经四村村委会和高丽营镇政府备案,同年还经高丽营镇政府盖章同意,并取得了名曰“北京逍遥骑士农庄”的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种植、养殖业。

  随即便投入巨资开始农庄的基础建设,修建围墙、道路、房屋、人工湖及仿古回廊、观景台、种植大棚、跑马场等设施。

  据赵红梅介绍,他爱人系满族正黄旗,从小酷爱马。因此,马也是骑士农庄主要的养殖品种与拳头产品。2008年奥运会期间,农庄还为北京市马术协会提供了马匹隔离检疫场地,同年由顺义区委牵头组织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评级,骑士农庄被评为安全B级企业,甚至还成为北京军区红山军马合作基地。

  农庄养殖的动物有名贵马匹、奶羊、燕鹅、柴鸡及比熊、泰迪等名贵宠物犬;栽种的果树有樱桃、平欧大榛子、石榴、火龙果等品种,另外还有杜仲树、银杏、白皮松、黄杨等风景观赏树木及大量观赏苗木。

  据赵红梅估算,骑士农庄当时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高峰期还为当地解决了一批失业人员,为他们带了就业机会。

  “这一切,都在高丽营政府的突击强拆后,化为乌有。”赵红梅内心的创伤并没有因为时光的流逝而抚平,她也没有因此而消沉,她坚信法律是公平的,一定能为她找回公道,为此,她踏上了比“秋菊”更加艰难的诉讼之路,

  电影中的“秋菊”,要告的仅仅是一个算不上国家干部的村长,而现实中的赵红梅直接面对的却是京城一个正处级行政机关,北京顺义区高丽营镇政府。

  政府强拆被判令行政违法

  2013年12月28日上午8时许,赵红梅突然接到农庄工人的电话:政府正强行拆除骑士农庄。她立即驱车前往,赶到现场时发现农庄已化作一片废墟。

  “头天晚上,我刚好外出,不在农庄住。”赵红梅回忆说,“我赶到时,现场被数十名警察封锁,不让进。我说我是农庄的主人,警察照样阻止我进入现场,也不准我拍照和录像取证。”

  据农庄工人反映,当时,现场有200多人,开来了大小车辆40余部,还有推土机和挖掘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强拆队到达之后,打跑工人并将平时住在农庄的赵红梅父母强行从居住的房屋内架出至离农场500米外的小麦地里,并将其手机抢走不准他们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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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庄被强拆前的仿古回廊

  工人说,六台推土机和挖掘机直接将农庄大门、院墙和房屋等设施推倒,同时将栅栏、跑马场、大棚等农用设施摧毁。屋内的值钱财物全部被搬走,没有留下任何清单、凭据,然后就堂而皇之地用大卡车拉走了从农庄中搬出的全部合法财产。

  面对如此暴力的场面,赵红梅立刻想到报警。但是,出乎她意料的是,报警的结果是让她真正体会到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她先后7次拨打110报警,警察都声称,拆迁只能找政府而不出警,情急之下,又3次拨打北京市12345应急电话,反映自己遭到违法强拆并且要求警察出警保护财产,得到的回应却是转有关部门处理,之后便没有了音讯。她又专程到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当面报警,要求保护当时正在被哄抢的财物,但是接警人员又称:拆迁不在公安机关的受理范围,再次拒绝出警。

  据赵红梅统计,当天强拆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四千余万元,不仅导致骑士农庄所有的设施、设备及房屋、院墙等彻底损毁,而且农庄中栽种的各种珍贵树木和苗木均未能幸免,全都被损毁;此外,她家祖传的元朝青花大瓷瓶及多年收藏在农庄的大量工艺品全部丢失。

  在报警无果、求助无门的情况下,赵红梅于2014年8月7日,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高丽营镇政府强拆骑士农庄违法。

  赵红梅的起诉书指控高丽营镇政府强拆涉嫌多项违法。首先,没有履行合法的告知义务,涉嫌违反行政程序规定;其次,高丽营镇政府借口以找不到骑士农庄主人为由,仅在《法制晚报》发两次公告,并没有实际送达赵红梅,涉嫌违法剥夺其申辩、复议及诉讼权;第三,高丽营镇政府对骑士农庄实施强拆没有法律依据。骑士农庄在2007年3月已经完成全部建设,即使能认定为违法建设,也早已经超过两年的行政处罚时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况且,骑士农庄占用的土地仍为农用地及农业设施用地,建设管理及养殖用房,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第四,高丽营镇政府将骑士农庄内2800多平方米的建筑和院墙构筑物以及农业大棚、农业设施、树木、牲畜圈舍等,全部夷为平地,涉嫌超越其公告的1954.36平方米的砖混彩钢瓦房屋拆除范围;第五,高丽镇政府违反法定节假日、夜间不得实施强制执行的规定;还违反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规定。

  赵红梅的代理律师指出:当时的高丽营镇政府距骑士农庄仅百米之余,却舍近求远地对农庄进行公告送达强拆通知,明显存在故意剥夺当事人的知情权与申辩、复议及诉讼等救济权,又企图规避法律责任。

  顺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在2013年12月26日,即被告(指高丽营镇政府,下同)作出(2013)第002号强拆公告的第三天,原告(指赵红梅 骑士农庄权利人 下同)到被告处主张权利,当时被告就能够确定涉诉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被告理应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基本要求,履行立案、调查、勘验、向原告告知各项权利和义务,限期自行拆除涉诉建筑物及设施,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程序。但被告仍然按照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拒不接受处理的情况,对涉诉建筑物及设施进行强制拆除,故其强制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该院据此做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高丽营镇政府于2013年12月28日拆除原告赵红梅的骑士农庄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行为违法。

  检察机关受理“行政监督”

  尽管一审法院判决高丽营镇政府强拆骑士农庄的行为违法,但令赵红梅感到遗憾的是,一审判决认定骑士农庄的土地属于建设用地的性质,与事实不符,缺乏证据支持。一审判决还有漏判,即对高丽营镇政府超出公告范围,拆除整个农庄全部的建筑物的行为,未做出认定和判决。

  为此,赵红梅立即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与此同时,高丽营镇政府也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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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红梅在法院门口“等待公正”

  赵红梅代理律师认为,第一、骑士农庄所占土地为农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并非高丽营镇政府向法院提交图纸中的建设用地。一审法院对此未能查明事实;第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骑士农庄在农用地和农业用设施地上所建设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设施及用房,无需经规划许可,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农庄中的建筑物未经规划许可属于违法建设,是明显的适用法律错误;第三、一审判决存在漏判,即高丽营镇政府公告拆除范围是1954平方米,但实际拆除骑士农庄内280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仓库种植大棚、马厩、围墙等设施。对此,法院未作出判决。

  律师进一步指出,实际上,高丽营镇政府的强拆行为不仅涉嫌程序违法,而且涉嫌实质性违法。

  二审法院审理后依然认为:涉案土地在高丽营镇政府管辖区域内,且按照规划属于建设用地。其建筑未经规划许可属于违法建设,故高丽营镇政府可以根据《城乡规划法》对其进行拆除。同时也确认高丽营镇政府强制拆除骑士农庄的行为违法。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完全重复一审判决,错判与漏判也如出一辙。”赵红梅心有不甘地说。因此,她又向北京市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赵红梅为此写了长达十六页的再审申请书,再审事由包括一审、二审中存在的误判与漏判,此外,还特别提交了一、二审中,赵红梅当时未获得的关于骑士农庄土地性质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现状图的最新证据。

  据了解,该证据是赵红梅于2017年12月16日,通过向北京市规划委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随后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上述两委关于信息公开的答复取得的。

  公开的信息证实:骑士农庄所占土地,从2000年至2013年1月17日前,全部为设施农业用地。从2013年1月17日北京市政府批准征收后,只有南半部分被征收为建设用地。而北半部分直到现在依然是一般农业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

  赵红梅以此为据,于2018年2月12日,向北京市高级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

  但北京市高院受理并审理认为,赵红梅诉高丽营镇政府强拆违法一案的二审判决于2015年5月1日已生效,因此,其于2018年2月申请再审,已超过法定6个月的申请再审时效,其提交的证据亦并非新证据,故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对此裁定,赵红梅依然不服,她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系当事人知道和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其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才知道骑士农庄的土地至今仍有一半属于农业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并非一、二审法院认定的建设用地。因此,其再审申请时效应从2018年1月17日获知该信息开始计算,至2月12日她申请再审,并未超过6个月的时效。

  再审仍然未能获得赵红梅希望中的裁定结果,依据法律规定,赵红梅只有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这最后一道救济途径。

  倔强和不服输的赵红梅并不放弃最后一线希望,于2018年8月13日下午,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交了行政抗诉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018年9月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给赵红梅发出(京三分检行监[2018]11830000387号)通知书:关于赵红梅因诉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一案申请行政监督,本院已于2018年9月5日决定受理。

  申请信息公开获法院支持

  在连续进行上述诉讼的同时,赵红梅为了进一步寻找证据,还多次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是,同样阻力重重,为此,她进行了多次诉讼,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为了查清骑士农庄被强拆背后的原因,赵红梅试图从了解该土地被征收的相关信息入手。

  2017年7月18日,赵红梅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下简称 北京市国土委)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顺义区高丽营镇02-08地块(即骑士农庄占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批复的相关信息。2017年8月16日赵红梅收到答复显示,该地未经农用地转用批复就直接批准征收为建设用地了。同时,107亩林地也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转用,就批准征收了。

  赵红梅认为该征地行为涉嫌违法,因此于2017年9月4日,以骑士农庄的名义向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申请撤销该征地批复并责令顺义区政府恢复土地原状。但北京市政府以复议已经超过60日的法定期限为由,于2017年9月8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9月23日送达赵红梅。

  2017年10月9日,赵红梅又向北京市二中院起诉北京市政府违法批准涉及骑士农庄中土地的征地行为,结果法院不予受理。

  2017年11月6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不予立案行政裁定,理由是征地批复为市政府的最终裁决,关于征地批复不具有可诉性。

  2017年11月16日,赵红梅再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行政上诉状后,虽多次向法院问询,至今无果。

  据赵红梅回忆,2013年6月,曾有自称是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镇政府人员陪同下,到过骑士农庄对其建筑物进行测量,并对栽种的苗木进行了清点,声称要进行评估。但是,直到骑士农庄被强拆,她最后也没有看到测量的评估结果。

  赵红梅又根据掌握的征地程序推断,认为北京市国土部门应该存有相关评估信息。因此,她在2017年3月16日,向北京国土委申请公开与征收骑士农庄土地有关的评估报告,同年4月7日,她收到答复称:公开内容涉及王淑欣、王朋隐私,不予公开。

  赵红梅认为,上述信息并不涉及王某欣、王某两人的隐私。于2017年7月5日,向北京市西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市国土委上述不予公开的答复,并责令依法公开其申请公开的信息。

  2017年12月21日,西城法院作出判决,责令北京市国土委重新公开答复。

  2018年1月17日,赵红梅虽然收到北京市国土委顺义分局答复,但答称:没有名称为骑士农庄的评估报告。赵红梅对此答复不满意,认为顺义国土局故意混淆概念。她申请公开骑士农庄的评估报告为描述用语,而非特指评估对象的名称。

  2018年1月19日,赵红梅再次向北京市西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北京市国土委重新作出符合申请要求的答复。

  2018年6月28日,西城法院再作出判决,责令北京市国土委重新按申请条件予以公开。

  北京市国土委不服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向北京市二中院上诉,二中院受理后,通知赵红梅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9点30分至该院谈话。当天赵红梅如约至法院。目前,该案尚未作出判决。

  国家赔偿之诉被迫“中止”

  前面的多起诉讼虽然就高丽营镇政府的强拆行为涉嫌违法,已经法院判定,且早已生效。但是,骑士农庄被强拆造成的数千万元经济损失,至今无人承担责任,也没有依法确认赔偿问题。

  2017年9月6日,赵红梅再次向顺义法院递交申请国家赔偿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高丽营镇政府赔偿因违法强拆给骑士农庄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总计4200余万元,并请求原物返还祖传青花瓷瓶。

  此案于2017年12月20日,在顺义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高丽营镇政府虽然承认骑士农庄内的全部物品是他们搬出和拉走的。但是,具体去向,其应诉人员在庭上却无法说清楚,并且最后无法找回。此外,这些物品,在强拆时没有按照规定登记造册,列出物品清单。被告虽向法庭提交了拆除过程中的几段视频录像,但基本上都是间断不连贯的,尤其是在关键时刻就没了影像。因此,针对赵红梅提出的赔偿清单与赔偿金额,作为被告的高丽营镇政府,既不愿意承认,又不能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据予以否认。

  以其中的一件祖传青花瓷瓶为例,被告提交的视频中,有人很惊讶地说,“这里还有一个青花瓷”,从视频文件中,能清晰地听出说那句话的声音。但视频中却没有摄入图像。因此,被告后来出庭作证的人就改口说,不是看见青花瓷瓶,而是看到蓝色花纹的洗脸盆。

  但是,赵红梅坚称她家确实拥有元朝青花瓷瓶一个,并在强拆过程中丢失不知去向。

  赵红梅也请相关证人出庭证实,曾经看过赵红梅家的青花瓷瓶,当时还开价600万元要购买,后因赵红梅要价一千万而未成交。

  在政府强拆被判违法这一事件中,赵红梅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强拆之前她完全不知情,因此,不可能在强拆前搬出和搬空农庄内的物品;其次,强拆当天她赶到现场时,整个农庄被警察封锁,她作为农庄主人被禁止进入。当她看到她家里的合法财产被人随意搬走,她还多次报警。

  据了解,法院就此案已多次开庭,双方辩论的焦点就是,骑士农庄在被强拆的过程中,具体损失如何评估?

  最后,因为高丽营镇政府不能提供拉走的物品清单及强拆过程的全程录音录像,而让法院感到难以判决。

  直到2018年6月20日,最后一次开庭,审判长宣布,因为本案疑难、复杂,有关赔偿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向上级法院请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本院口头裁定,本案中止诉讼。待请示有结果后,再恢复诉讼。

  8月28日上午,有媒体通过赵红梅的微信,核实她女儿的情况。一个稚嫩的声音通过微信语音代赵红梅回答记者的提问:“叔叔,我妈妈不在家,去法院开庭了,把我一个人留在家,把手机留给我,怕我出什么事可以给她打电话。我告诉您,我2014年5岁,总跟着我妈妈去法院,我现在已经9岁了。”

  看过秋菊打官司的都知道,秋菊打官司的时间就是从露出怀孕的大肚子(俗称“露怀”)到分娩生产,即告圆满结束,满打满算就半年或6、7个月的时间。而赵红梅是从女儿5岁开始,因为家里无人照料,每每带着幼小的女儿上法院,到如今女儿已经9岁,她的几个官司仍在受理和审理中。

  从赵红梅的维权历程可以看出,她完全相信法律是能维护正义的,也信任司法最终是公正的。因此,她数年如一日地打官司,从不上访、更不闹访。一审不服,就上诉;二审不服,又申请再审;再审被驳回,就请求抗诉。全部是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理性维权。

然而,法律最终能否给赵红梅一个公正判决?她被政府违法行政造成的巨额损失能否得到合理的赔偿?社会公众拭目以待。

来源:法制日报《法人》记者黄贵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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